国家能源局重磅发布
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能源结构转型迈出关键一步。该文件围绕矿区绿色转型、产业链协同、科技创新等六大维度提出具体举措,为传统能源与清洁能源的深度融合绘制了清晰路径。

一、
加快发展矿区光伏风电产业
在土地资源集中、电网接入条件良好的产煤地区,将规划建设大型光伏基地,提升新能源规模化开发水平。针对风力资源充沛的矿区及周边区域,将有序推进集中式与分散式风电开发,实现风能资源高效利用。
二、
推动矿区用能清洁代替
支持矿区根据生产生活需求合理布局充换电站、加氢站,鼓励建设集光伏、储能、充电、放电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能源站,完善矿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降低传统燃油依赖。
三、
探索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新模式
通过多热源联合供热技术,结合生物质资源条件,推动煤与生物质耦合燃烧热电联供技术应用。同时创新矿区可再生能源制冷技术,有效治理井下高温热害,提升矿区作业环境舒适度。
四、
构建智能微电网与多能互补体系
因地制宜建设“源网荷储”协同控制的矿区智能微电网,整合光伏风电、瓦斯发电、多元储能与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实现多能高效互补。通过提升生产负荷调节能力,参与绿电直连与绿证交易,扩大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条件适宜的矿区还可实施碳汇林草项目,实现生态修复与固碳增汇双赢。
五、
延伸煤炭产业链与新能源协同发展
支持煤炭企业统筹布局煤炭、煤电与新能源产业,加大清洁高效火电与新能源投资,推动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推进坑口煤电升级改造,鼓励与新能源联营组合,增强能源供应稳定性。加强煤矿瓦斯全浓度利用,发展发电、供热、提纯等多元应用。在煤制油气、煤化工领域推广规模化绿电/绿氢替代与碳捕集技术,并创新开发碳基特种燃料、煤基可降解材料等绿色产品。
六、
强化科技支撑与政策保障
加强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基础理论研究,突破耦合发电、矿井空间储能、新能源制氢等关键技术,探索供热煤电机组与新能源耦合降碳、废弃矿井重力储能等新路径。推动首台套技术装备应用,建设可复制试点项目。政策层面已将融合工作纳入“十五五”能源及相关规划,作为重点任务推进实施。
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为煤炭产业绿色转型注入新动能,更通过多能协同、技术迭代与政策引导,构建起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共生共荣的生态体系,为我国“双碳”目标实现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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