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正式启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3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认真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因地制宜细化规范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接网程序,指导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做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与能源、电力等发展规划的衔接,统筹平衡各类新能源发展需求,根据电网承载力,引导农村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并组织电网企业及有关方面根据实际需要加强配套电网改造升级及其他提升消纳能力的措施,保障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健康可持续发展。电网企业要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加强农村电网投资建设和提升改造,提高电网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一、
政策背景与协同逻辑
1.乡村振兴与能源转型的耦合
中央一号文件虽未直接点名光伏,但通过“绿色低碳”“乡村建设”等关键词构建政策协同框架。例如:
耕地保护:分布式光伏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在屋顶或农业设施上安装光伏板,避免耕地占用,同时提升土地复合利用率。
基建升级:光伏作为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可增强农村电网韧性,解决偏远地区缺电问题。山东兰陵县小东山村通过“风光储充”微电网系统,实现能源自给与高效协同。
2.技术融合与政策升级
新规要求分布式光伏具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功能,推动储能配置和虚拟电厂聚合。例如,河南、山东已强制新建项目接入智能调度系统,提升电网承载力。
二、
实施路径与典型案例
1.整县推进模式
河南通过“整县推进”实现分布式装机超1GW,带动安装、运维、储能等配套产业,创造本地就业机会。该模式整合了县域内屋顶资源,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落地。
2.经济效益与环境价值
浙江余姚案例:企业屋顶光伏年发电量177万千瓦时,节约电费140万元,余电上网获取额外收益。
正泰安能项目:在偏远地区开发“零碳乡村”,通过光储充一体化系统提升电力可靠性,支持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升级。
三、
挑战与应对策略
1.电网消纳压力
现状:2024年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达3.7亿千瓦,占全国总装机的11%,但中东部地区电网承载力接近饱和。
措施:强制接入智能调度系统,推动储能配置与虚拟电厂聚合,提升电网接纳能力。
2.成本控制与技术升级
非技术成本压缩:屋顶租金、居间费需从6-7毛/瓦降至1-2毛/瓦,倒逼企业聚焦技术降本。
技术创新:布局TOPCon、HJT高效电池技术,推动组件转换效率突破25%;结合储能、微电网技术,打造“光储充云”生态。
四、
未来趋势与政策展望
1.技术融合与模式创新
光储充一体化:分布式光伏将与储能、充电桩深度融合,形成“光储充云”生态(如正泰安能案例)。
政策协同:绿证交易与碳市场衔接,探索环境权益变现渠道。2024年正泰安能户用光伏绿证交易规模近千万度。
2.国际对标与全民参与
借鉴德国、日本经验,探索“全民光伏”模式,通过合作社、众筹等机制让农民深度参与能源收益分配,实现“能源民主化”。
五、
结论
“千家万户沐光行动”通过政策协同、技术创新和模式升级,推动分布式光伏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短期看,电网消纳压力和非技术成本压缩可能加剧行业洗牌;长期看,农村能源转型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将推动分布式光伏从“配角”走向“主力”。企业需聚焦小微工商业与户用市场,加强技术储备,探索多元化收益渠道,以应对政策与市场双重挑战。
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
国能综通新能〔2025〕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以来,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各试点地区优化政策和营商环境,提升电网支撑和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56个县(市、区)全面实现试点工作目标(名单附后)。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5〕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现就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对推进农村能源革命、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推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性,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在已有工作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认真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因地制宜细化规范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接网程序,指导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做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与能源、电力等发展规划的衔接,统筹平衡各类新能源发展需求,根据电网承载力,引导农村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并组织电网企业及有关方面根据实际需要加强配套电网改造升级及其他提升消纳能力的措施,保障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健康可持续发展。电网企业要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加强农村电网投资建设和提升改造,提高电网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三、各地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组织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营造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得指定经营主体,不得强制要求配套产业,不得以特许经营等方式搞垄断开发,不得侵害农户利益,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加强对“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实施情况的监管,及时受理相关投诉和反映,有效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四、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将“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加强农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建设与乡村建设相关工作衔接,系统开展屋顶资源普查,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形成针对本地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的典型设计方案,使分布式光伏成为提升村容村貌的新元素、新风景。
五、各地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电网企业和新能源开发企业的专业力量,以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设立村、镇等多层次的能源服务站,提供专业化服务,做好自然人户用光伏运行维护。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众电力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农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于2026年1月底将本省“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联系方式:010-81929522
附件:全面实现试点工作目标的县(市、区)名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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